业主可以要求不要物业吗?
tianluo
2025-06-11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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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物业
在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中,业主是有一定权利要求不要现有物业的,但这其中涉及诸多方面的条件和流程。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对物业管理服务享有自主选择权,当业主对现有的物业服务质量严重不满,比如小区卫生长期不达标,垃圾堆积如山;安保措施形同虚设,小区经常发生盗窃事件;公共设施损坏后长时间得不到维修等情况,业主是有权利提出更换物业或者取消当前物业服务的诉求。
要实现这一诉求并非易事,业主需要联合起来,通常一个小区的业主数量众多,意见也很难完全统一,按照规定,需要由一定比例的业主共同提出并参与相关决策,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可以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
还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业主们要先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来行使相关权利,业主大会要对解聘物业的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决策,形成书面的决议,之后,要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在通知中,要明确解聘的原因和时间等关键信息。
在更换物业的过渡期间,还需要妥善安排好小区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小区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要提前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和对接,保证小区的环境卫生、安保、设施维护等工作能够无缝衔接。
虽然业主理论上可以要求不要现有物业,但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遵循严格的程序,并且要充分考虑到小区的整体利益和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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